合資格男僱員法定有薪侍產假月底實施

發佈日期: 2015-02-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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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男僱員法定有薪侍產假月底實施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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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男性法定有薪侍產假本月底實施,合資格僱員在該三天假期可收到平均日薪的八成。

現時男性公務員可以享有五天有薪侍產假專心做爸爸。不過本月二十七日開始,所有合資格的男僱員,即受僱不少於四十星期,如果其子女在當日或以後出生,都可以享有三天有薪侍產假。

嬰兒的爸爸必須在媽媽預產期前至少三個月,通知僱主打算申請假期。至於哪一天不一定要當時講明,放假前通知僱主即可。如果未能三個月或之前預先通知,就需要在實際放假前至少五日通知僱主。

僱員亦須提供嬰兒的出生證明書,證明他是父親,或按僱主要求提交書面陳述。不過法例列明侍產假,必須在預產期前四星期至嬰兒出世當日十個星期內,亦即是「前四後十」放假。僱員是可以選擇一次過放假,或者是分開逐日放,所有侍產假的薪酬會在放完假才發放。

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提醒僱員要注意法例一些細節:「嬰兒出世後十周同樣可以計算入受僱的十星期(獲假的條件),即是指受僱的僱員,如果已為僱主工作30或31個星期,加上嬰兒出生後的十星期,仍然趕及在第十周(申請)放侍產假。」

根據法例,自僱人士或散工都不受保障。而僱主若没有給予合資格僱員侍產假或支付侍產假薪酬,最高刑罰是罰款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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