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5歲少年為了300元報酬,替人販運K仔被捕,被判監禁八年。 案發時15歲,現時已16歲的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案情指他去年六月為300元報酬,替人販運0.78公斤K仔。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破碎家庭中長大,中三後輟學,任職侍應時誤交損友,年輕而被人利用,還押期間反思已感後悔。 法官就指被告並非年少無知,判他入獄八年,並勸他細閱其婆婆撰寫的求情信,吩咐他出獄後要將信放在銀包,時刻提醒自己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