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嫌貪賄案 其財務狀況為案件核心
發佈日期: 2014-12-17 14:50
港澳


許仕仁的財務狀況是本案核心,審訊過程中披露他生活揮霍,並已宣告破產。 許仕仁多年來叱咤官場,素有「橋王」稱譽。他70年代入政府任職政務官,曾出任運輸司、副經濟司、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97回歸以財經事務局局長身份,過渡特區政府。 最為人稱道的,是98年金融風暴,他與當時的財政司司曾蔭權和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聯手擊退國際炒家,攀上的事業第一個高峰。 許仕仁在庭上說過自覺很成功,有金融機構「挖角」,令他想去商界一闖,而2000年他仍擔任財經事務局局長時,首次向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無抵押借貸90萬。 借錢這一年他離開政府,轉去自己有份推動成立的積金局,出任行政總監,被質疑為自己「度身訂造」。這份工做了兩年多。 02年底,他開始獲郭氏三兄弟羅致,但酬金一直談不攏,亦是本案關鍵所在。 酬金到底是郭炳湘曾建議1000萬,是郭炳江口頭承諾的1500萬還是郭炳聯按合約所知的450萬,是許仕仁同郭炳江等人是否入罪的關鍵。 不過廉署當初的調查焦點其實是這處。廉署發現許仕仁未辭任積金局已遷入禮頓山相連單位,期間一直沒有付租金。 直至2005年「董落曾上」,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負責處理政改及西九。期間他無入住司長官邸,繼續居於禮頓山。 控方形容許仕仁被「窮追猛打」,亦不承認曾收千萬薪酬,直至庭上被揭發「大花筒」,包括任職司長大部分日子都入不敷支,喜歡豪食、豪飲、豪買唱片,更被揭發曾經匯款800萬資助上海一年輕女子置業,帶她來港出席飯局,反而跟同樣是退休公務員的太太靠長俸過日子、無自置物業。 轉任行會非官守成員後收入銳減令他負債嚴重,同期他收到一筆1200萬巨款。他在庭上作供時,推斷是前港澳辦主任廖暉為他抒解財困。 截至2010年,許仕仁負債超過五千七百萬,期間他被債主東亞銀行追討,成為香港歷來被起訴貪污兼破產的最高級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