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集團誘年輕人犯罪稱內地註冊無法查

發佈日期: 2014-12-0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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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集團誘年輕人犯罪稱內地註冊無法查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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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假結婚集團同以往的最大分別在於今次主要涉及的港人,並且都是廿多歲的年輕人。集團吸引他們參與假結婚時,除了表示可以在短時間內賺快錢外,亦會安排在他們內地註冊結婚,聲稱香港查不到。

入境處指,今次的假結婚集團大部分個案都是在內地註冊結婚,誘騙年輕人犯罪是其中一個手段。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遣送審理馮伯豪表示:「他會說,年輕人,我們在內地註冊結婚,日後若你要與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不要緊,你在香港註冊結婚,是不會被發現曾擁有內地婚姻,有人相信他們的講法。」

在內地結婚香港是否真的無從查證?有本港律師就指,要到內地有關省市的婚姻登記部門,才查到當事人是否在內地已婚,而當局不會主動查證。如果當事人與另一人註冊,若仍未離婚就會構成重婚,就算已離婚,亦可能會觸犯其他法例,會被判入獄。

律師黃國桐說:「當你申請結婚時,一定要再宣誓,要說明以前有否曾經結婚。如果表示以前沒有結過婚,這已經是發假誓,刑罰是即時監禁。如果已與人結婚,再申請該配偶來港,要在移民局填寫資料,如果填的資料,由頭至尾是假結婚,就是提供虛假資料。」他又指大部分假結婚個案,都是入境處人員查核單程證申請人時發現。

入境處指,假結婚涉及串謀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判監十四年,而協助他人向入境處提供虛假陳述,最高可罰款十五萬及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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