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旺角彌敦道,警方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時被捕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正式被起訴,今早提堂。 學民思潮的社交網站指,警方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以抗拒或阻礙公務人員罪名,正式起訴黃之鋒,今早九時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網站又引述黃之鋒代表律師表示,黃之鋒被捕時曾經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