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批評事實婚姻損害註冊制度

發佈日期: 2014-10-2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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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批評事實婚姻損害註冊制度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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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的 《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本星期五結束,有團體向平機會遞交十萬個簽名,反對將事實婚姻關係加入檢討內容。

平機會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建議在婚姻關係定義加入「事實婚姻」關係。即無論異性或同性伴侶,只要雙方有如婚姻關係般共同生活,就算沒有正式結婚亦應受保障。明光社把網上收集到的十萬個反對有關建議的聯署交平機會,認為建議會令同居伴侶等關係與註冊夫婦看齊。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批評破壞現婚姻制度:「令社會上可能當僱主的、或政府要給予社會福利時,要把同性同居或異性同居,都要給予他們等同夫婦的福利。現在香港的婚姻制度,所有成年男女他們自願下都可以結婚,然後得到婚姻的社會福利,所以這是每個人平等,而非要把一些不打算結婚的人等同已經結婚的人。」

平機會表示對「事實婚姻」並沒有立場,但社會上有不少人選擇與伴侶同居,希望徵詢公眾是否有需要修例。主席周一嶽表示:「一個人是否願意結婚,我想現時這麼自由的社會,更多人可以說選擇沒那麼早結婚、或選擇不去註冊等也有。我們要關心這些人在社會上生活的時候是否應該得到同樣的保障?」

今次的《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星期五結束,平機會指至今已收到超過八萬份意見書,亦已經加大電腦伺服器容量收集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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