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財政狀況不容任政務司長逾2年
發佈日期: 2014-09-19 16:06
港澳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許仕仁作供說,答應曾蔭權出任政務司司長時已表明,只會做兩年。
許仕仁繼續出庭作供。他指,05年3月底至4月初致電回覆曾蔭權,表示願意接受提名為政務司司長,但只會做兩年,表明不想做太久,而且財政狀況亦不容許他做超過兩年。
曾蔭權對他說到時才決定,又指選舉委員會成員中仍有人不太認同他當特首,而且中央很想他取得較多提名票,希望許仕仁協助他游說選委支持。
許仕仁又表示,要一些時間結束新地的顧問工作,要計算清楚薪酬。曾蔭權吩咐他,最好上任前處理好及要繼續將事件保密。許仕仁稱,當時仍希望做不成司長,因名單上還有其他人。
許仕仁之後向郭炳江及郭炳聯辭去顧問職務,透露要協助曾蔭權競選特首,郭炳江接受。許仕仁要求計清每年1500萬元酬金的尾數,郭炳江於05年4月開出一張500萬支票。許仕仁不認為,這筆錢與他可能做政務司司長有關。
之後郭炳江指,許仕仁的顧問工作做得很好,向郭炳聯提出可否考慮將他未完成合約期的酬金也發放,郭炳聯說要考慮。
許仕仁其後收到郭炳江電話,指會給他餘下十一個月顧問費用,許仕仁於是開出一張412.5萬元的發票。而這段期間,許仕仁已上任為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稱,任司長期間,沒有為新地服務,亦沒有意圖令看了發票的人認為他還繼續為新地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