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無條件釋放拒保釋人士 保留起訴權
發佈日期: 2014-07-3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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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後,在遮打道通宵集會的十一名被捕人士到中區警署報到後拒絕繼續保釋,要求警方即時決定是否起訴,最後獲無條件釋放,但警方指保留起訴權利。 要到中區警署報到的包括兩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何俊仁,民陣召集人楊政賢及六名學聯成員,他們報到後拒絕保釋,要求警方即時決定會否落案起訴,以抗議警方用保釋程序限制他們的自由。 楊政賢指:「我們進行公民抗命行動時,我們是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我們不會容忍警方用「報到」制度,在一年、兩年後才起訴我們,而期間不斷用「報到」制度騷擾我們,妨礙我們繼續做社會行動。」 楊政賢表示,拒絕保釋,警方有權拘留他們48小時。他們在警署逗留了大約兩小時獲准離開,他們引述警方指,在尋求律政司意見後,將他們無條件釋放。 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說:「他們(警方)回來跟我們說,指現在處於搜證階段,所以他們暫不檢控,他們會無條件釋放所有拒絕保釋人士,但如果他們認為搜集了足夠證據,他們會再次檢控。」 另外有八人同樣決定拒絕保釋,部分人星期五到警署報到。民陣及學聯認為今次拒絕保釋,最終獲得無條件釋放,成功達到他們的目的,未來他們會繼續用和平手法進行公民抗命。 七一遊行後,部分人士繼續在遮打道通宵集會,警方清場拘捕了511名示威人士,大部分獲發警告信警誡,當中有25人涉嫌非法組織及協助集結等控罪,他們之後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回應查詢時強調,保留再次拘捕有關人士的權利。警方指,部分被捕人士拒絕續保,而警方仍未完成調查工作,於是決定將十一名涉案人士釋放。 強調在完成所有調查工作後,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如果決定作檢控,會再次拘捕有關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