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判潘樂陶前妻勝訴 或獲逾7億贍養費
發佈日期: 2014-07-17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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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與前妻簡麗群就贍養費的上訴案,簡麗群獲判得直,估計共可得到七億多元。
案件在終審法院審理,潘樂陶與簡麗群09年離婚,簡麗群早前不服只得到3億7千萬元贍養費,上訴後得直,贍養費連同物業總值增至5億7千萬元,兩人分別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法官指,上訴庭以潘樂陶資產的三分之二計算贍養費並不恰當,應將資產一人一半平均分配。終院又裁定潘樂陶公司生意的盈利是在二人婚姻期間累積,簡麗群應獲得當中部分盈利,實際贍養費金額需重新計算,將於雙方陳詞後再決定。
法官估計,簡麗群的贍養費可增加1億5千多萬元,總共7億2千萬元,較最初的贍養費多近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