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遇車禍 騙保險逾41萬元罪成
發佈日期: 2014-07-08 15:23
港澳


一名的士司機在2002及07年遇到車禍後,向保險公司訛稱不能工作逾千日,騙取41萬5千元保險費。區域法院裁定他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還押至月底判刑。 警方表示事件在多年前發生,搜證有困難:「發生意外在2002年、約十年前,和在2007年、即大約6、7年前,搜證方面有點困難。因為都比較長時間,以及牽涉文件、證人口供較多,所以花了多些時間調查清楚。」 案情指,七十歲的被告羅華分別在2002年和07年駕駛的士時撞車,向兩名涉及意外司機的保險公司索償,並呈上假的骨科醫生紙,指意外後需要停工共千多日。保險公司之後揭發羅華在病假期間仍然有駕駛的士,於前年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