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軍營案三被告分別被判緩刑罰款

發佈日期: 2014-06-1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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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闖軍營案三被告分別被判緩刑罰款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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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優先」成員擅闖軍營案,三名被告分別被判緩刑及罰款。開庭前,一名男子襲擊首被告招顯聰,被警方拘捕。

案中首被告招顯聰開庭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外叫口號時,一名男子突然衝前掌摑他。該名男子之後被警方拘捕。

擅闖軍營案的三名被告,去年十二月擅自闖入中環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反對興建中環軍用碼頭,被控沒有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軍事設施是法定禁區,擅闖行為違法,不應受鼓勵。

首被告招顯聰罪名成立,因為他當日高舉旗幟及叫口號,是領導者,罪責較另外兩名被告嚴重,但考慮到他並無意圖干擾和破壞軍事設施,也沒有激烈反抗,逗留時間只有大約二十秒,判他監禁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

至於早前已經認罪的張漢賢和謝詠雯,裁判官指他們只是附和及跟隨招顯聰,沒有明顯動作,各判罰款二千元。

招顯聰離開法庭時表示,雖然判刑較預期輕,但他仍然會提出上訴,另外兩名被告就表示會繼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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