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列許仕仁花費顯示收入與支出不相稱

發佈日期: 2014-06-0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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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列許仕仁花費顯示收入與支出不相稱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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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控方繼續作開案陳詞,先交代許仕仁和其餘四名被告關係,再列舉許仕仁如何花費,顯示收入與支出不相稱。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五名被告到高等法院應訊。主控官繼續作開案陳詞,披露許仕仁收入與支出不相稱,指他有14個戶口、25張信用卡。

在出任政務司司長的第一年,薪金連長俸收入約有四百多萬,全年提取了現金二百多萬,信用卡開支一百六十多萬,收支尚算平衡。但到第二年,即2006年七月起計的一年,單是現金提款已經多過收入,連同信用卡消費,一年支出達七百多萬。

到07/08年卸任,轉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收入減少至一百三十二萬,但支出大幅上升至過千萬。主控官指,許仕仁生活奢華,每日提款一萬現金,曾在酒店吃一頓晚餐就花了三萬多元,用四萬多元買一隻名表,又花費養馬。

主控官指,過奢華生活無錯,但身為高官過這種生活,等同製造機會讓人收買。而許仕仁亦願意屈服,以他在政府內的影響及權力換取這種生活。

控方在庭上引述政府文件,指許仕仁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曾根據制度,申報收取酒樓送的生果籃、月餅及由巴基斯坦送來的芒果,證明他明白申報利益的重要,但他從來沒有提及曾收受案中其他被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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