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商低價促銷 或等同賣煙草廣告違例
發佈日期: 2014-06-0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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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表示,煙商用低價做推廣,有可能等同賣煙草廣告,違反法例。海關表示正在了解。
這些廉價煙有些聲稱是美國煙,這些就說是泰國。海關表示這幾隻煙的入口及生產,主要來自印度、老撾和印尼等地。有沒有作出虛假聲稱,海關表示還在了解。
有關注組織相信,煙商以低價促銷,有可能違反香煙不能賣廣告的規定。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劉文文表示:「我想在價錢上,我們不可以限制定價,因為香港是自由市場,但在促銷行為上我覺得沒有牴觸的。如果它的行為,在定價上造成促銷,例如不賺錢或者貼錢給煙民吸煙。這個可以說,正正是一種促銷,在法例上希望政府可以將之杜絕。」
劉文文表示,廉價煙市場不代表煙稅無效。現在這些煙的價錢都是貼著稅率加減,反而是證明了政府應該大幅增加煙稅,加重消費者吸煙的成本。
衛生署就表示,《吸煙(公眾衛生)條例》禁止展示、刊登或分發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至於以廉價煙作推廣,衛生署表示,也可能違反條例所指,任何人不得為誘使任何人購買某煙草產品,或以其他方式推廣煙草產品,而給予該人有值代價,一經定罪可被罰港幣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