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貪賄案遴選陪審團
發佈日期: 2014-05-26 13:01
港澳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法庭早上開始遴選陪審團,又解除禁止傳媒報道審訊內容的命令。 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合共被控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提供虛假資料和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全部否認控罪。 法庭遴選陪審團,法官麥機智提醒被遴選者,案中被告的面孔可能為人熟悉,但不代表陪審員認識個別被告身份,就可豁免擔任陪審員,否則名人就無法受審。居住或擁有新地物業的人同樣可以出任。 法官又提醒陪審員,只能以法庭內的證據,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無論之前聽到、看到或個人想法,和本案完全無關。 法庭又宣讀一系列證人名單,包括案發期間,出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孫明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港交所前主席李業廣、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新地執行董事雷霆。 法官提醒陪審員,如果認識這些人,或受聘於廉署、新地及附屬公司,積金局等機構,又或和機構有密切聯繫,都要告知法庭。 法官預計,案件審訊至九月底甚至十月,又解除早前,禁止傳媒報道審訊內容的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