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男僱員享3天侍產假被批雙重標準

發佈日期: 2014-05-10 13:02
港澳
政府倡男僱員享3天侍產假被批雙重標準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政府建議立法,男性僱員可享有3天侍產假,有勞工界議員指,公務員可享有5天侍產假,批評建議是雙重標準。

當局建議男性僱員可於嬰兒預產期前四周,或出生後十周內,一次過或分三次放三日有薪侍產假,但不是全薪,只是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四。

立法會召開草案委員會審議,來自勞工界的議員批評,公務員侍產假較多,對其他僱員不公平。

工聯會陳婉嫻提出質疑:為甚麼政府自己可以有5日(侍產假),為何我們(僱員)只有3日,還要支付5分4(工資)?這是甚麼邏輯?甚麼道理?

工聯會郭偉強說:如果原本有些(公司)放多於3日(侍產假),因為以政府的立法建議為藉口,想節省成本而要減假,你們有何處理方法,會否構成違反僱傭條例?

勞工處助理處長 (勞資關係)許柏坤說:如果是合約條款,即使將來法例訂明3日侍產假,如果僱主要改條款,他都不能單方面更改,(否則)就會構成不合理更改僱傭條款,違反僱傭條例。

許柏坤強調,立法原意是想訂立最低的標準,鼓勵僱主提供更多的侍產假。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