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新地管理層涉貪賄案被告否認控罪
發佈日期: 2014-05-09 00:27
港澳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管理層涉嫌貪賄案開審,五名被告否認全部八項控罪,法庭暫時未開始遴選陪審團,法官頒令限制傳媒報道審訊內容。 全部八項控罪都同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有關,指他由2000至2009年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重返政府擔任政務司司長和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多次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的利益,涉及數以千萬元。 合共被控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提供虛假資料和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控罪指許仕仁在05至09年,以政務司司長身份,收取其餘各名被告多筆共850萬元,之後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期間,再收其他被告合共1118多萬元。期間郭炳江透過飛騰財務發出500萬元現金支票予許仕仁。 而郭炳聯串謀許仕仁使用一張虛假發票,假稱認同許仕仁的卓越表現,由新地向許仕仁控制的公司支付了412.5萬元,同期許仕仁接受另一筆來自新地旗下忠誠財務300萬元無抵押貸款,每年獲延遲還款期。 控方指以上得益都是用來換取許仕仁優待郭氏兄弟等人和新地的報酬。許仕仁又被控在2000年至03年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無向積金局申報,獲得免租入住新地跑馬地禮頓山的相連單位,並接受忠誠財務合共240萬元無抵押貸款以及和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涉嫌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五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控方會傳召數十名證人出庭作供,聆訊預計長達7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