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車公司租車做法普遍 難保證質素
發佈日期: 2014-05-0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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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涉事的保母車是保母車公司租用的其他校巴,業界指行內一直都有依賴「租車」提供校巴服務,但質素未必有保證。
除了十六座或以下的學校私家小巴,領有客運營業證的私人小巴或旅遊巴亦提供校巴或保母車服務。學童車協會指業界一直有靠租車維持校巴服務,但隨著越來越多旅遊巴集中做旅行社生意,可以選擇的車減少,有可能影響服務質素。
學童車協會有限公司主席梁剛說:可能接單多或人數多,他公司未能應付到客人需要,便要向外租車,這很普遍。他不接載學生,可以轉做自由行或接載遊客生意,賺錢更多。
根據運輸署規定,所有接載小學及幼稚園學生的校巴、以及學校私家小巴,每輛車上必須有跟車保母。他們需要遵守安全指引,包括確保接載途中沒有遺漏,所有學童都安全抵達學校。指引亦規定跟車保母協助學童上下車,並於行車時護送他們;亦應保存一份經常更新的乘車學童名單,以便在行車前核對人數,在保母確保剛下車的學童情況安全後,司機才可開車離去。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私人保母車服務單靠運輸署監管並不足夠。葉建源說:最重要是要有巡查,可以運輸局負責,也可以是教育局負責。既然保母車、校巴,這些涉及運輸和學校,兩個局之間應要好好溝通,制定出來的指引,管理、監管等,教育局亦不能置身事外。
運輸署回應指,除了接獲投訴後調查及跟進,亦會派員前往各區學校不定期巡查。若犯規可被吊銷牌照,署方過去一年共巡查130次,有八個客運營業證持證人涉嫌違反牌照條件。
教育局發言人就表示,為保障學童安全,學校會透過家長通訊提醒家長選用校外私人保母車時須注意的事項。過去曾發生學童被遺留校車事件,四年前,一名四歲幼稚園學童在馬鞍山被困泊在路邊的校車內,靠拍車窗向途人求救,最後由消防員救出,司機和保母事後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