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設創新及科技局 每年開支逾3千萬
發佈日期: 2014-04-0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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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開設「創新及科技局」,負責創新和科技發展的政策支援,但不包括廣播政策。
梁振英政府在上任前提出改組政府架構,當時包括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分拆成立「科技及通訊局」。最後因為立法會有議員「拉布」,未能處理。
梁振英上任兩年,政府再次建議成立相關政策局,但名稱改為「創新及科技局」,向財政司司長匯報工作。職能是提供專注的高層次領導,加強創新和科技發展的政策支援,包括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創新及科技局轄下只有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兩個現有部門。另外會開設「創新及科技科」。新政策局不會接收通訊和廣播事務的政策範疇。而會保留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內另設「通訊及創意產業科」負責,而「創意香港」亦留在「商經局」。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正就《廣播條例》和《電訊條例》進行匯合和檢討,工作龐大,現時無意將通訊政策撥入新局。至於有關安排會否架床疊屋,消息人士就說,政策分工不會完全沒有重疊。有關安排是希望新局專注創新科技和工商科技,彰顯政府對科技的重視。
新的創新及科技局涉及開設三十四個職位。包括局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等,每年開支超過三千四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