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大宅僭建案三名被告被裁定無罪
發佈日期: 2014-04-0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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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三名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中三名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進行僭建工程,他們早前都否認控罪。
裁判官李慶年判案時指,接納其中一名辯方專家的證供,但不接納控方兩名專家的證供,並認為若工程期間有僭建工程,應不會逃過屋宇署職員的視察,又指屋宇署人員在工程期間進行過12次調查,但都沒有發現任何僭建徵兆。最終判各個被告罪名不成立。
至於同案另一名被告,唐英年太太郭妤淺早前被判僭建罪成,罰款十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