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建議延長退休年齡至65歲
發佈日期: 2014-04-0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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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就延長退休年齡展開諮詢。建議新入職的公務員退休年齡延長5年到65歲,而紀律部隊就延遲到57歲,至於現職公務員亦容許申請延遲退休,由部門首長審批。
本港面臨人口老化、勞動力萎縮,作為本港最大的僱主,公務員事務局計劃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 建議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60歲,延長到65歲,紀律部隊由55歲,延長到57歲,如通過評核可延至60歲。政府會考慮是否分階段推行,逐步延長到65歲。
另外,政府內部研究2016年起之後的十年,是公務員退休高峰期,平均每年有約六千至七千人退休,為應付人力需求,建議容許現職公務員申請延長退休。
部門首長可以按需要決定延長聘用年屆60歲的公務員,最長五年,但是獲延任期間不可升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表示,了解有公務員擔憂機制可能出現徇私,以及影響晉升機會,會確保部門首長的決定是公開透明。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會研究制定中央指引讓部門首長跟從,如果要延任的是首長級人員,就直接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
以現任消防處處長為例,他今年九月就五十七歲,達到紀律部隊首長級人員退休年齡,如果實施新建議,政府可以選擇讓他留任。
至於將會在明年到達退休年齡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政府表示由於警務處處長職位需要中央任命,新建議未必適用。
另外,政府提出非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聘用他們處理需要特定技能的臨時職務。
同時計劃將離職後就業規管機制的豁免範圍,由第一薪級表擴大至其他職級,初步傾向按薪級點劃分,月薪不過四萬元的公務員,工作性質不涉及決策,無接觸外判商,離職後兩年內再就業毋須經審批。
有關建議長遠會影響政府在公務員公積金方面的支出,鄧國威指,政府會小心評估長遠的財政影響,諮詢期為期四個月到八月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