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健鋒危險駕駛罪成 罰八千元停牌半年
發佈日期: 2014-03-21 16:06
港澳



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去年七月在九龍灣逆線行車及衝紅燈,被判危險駕駛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停牌半年。
林健鋒離開觀塘裁判法院時,沒有回應裁決和會否上訴。現年61歲、有近四十年駕駛經驗的林健鋒,首次違反交通條例被定罪。他在去年七月一日晚上在三號強風信號下,駕車到舊啟德機場跑道出席「香港巨蛋音樂節」,案情指他在九龍灣宏照道和祥業街交界,逆線行車及衝紅燈,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
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指,林健鋒事發時,有機會與其他車迎頭相撞,危害他人安全。而一個及格的駕駛者應該有能力在風雨下察覺雙白綫,亦不會逆線行駛,如發現衝燈會立即停下來。批評林健鋒的駕駛態度和水平遠遠差過及格而謹慎的駕駛者。
考慮到他的行為屬於連串疏忽而非故意,過去駕駛紀錄良好,裁定林健鋒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停牌半年。並要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林健鋒原本被控不小心駕駛罪,他亦認罪,律政司之後改控較嚴重的危險駕駛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