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升降機急墜 工程師判監五個月
發佈日期: 2014-03-05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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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去年有升降機下墜,導致七人受傷。負責做年檢的升降機工程師承認沒按守則檢驗升降機,被判監五個月。 去年三月,七個人原本乘升降機到英皇道一間酒樓用膳,但升降機由地下升至一樓,四條纜索全部斷裂,升降機急速下墜,七人全部重傷,其中三人一度危殆。 升降機承辦商信科工程,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林志華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未有按法例規定檢驗升降機和簽署虛假安全證明罪。 裁判官黃汝榮判案時指,73歲的被告年邁,勇於承擔責任,同業的求情信亦屬正面。但今次案情極之嚴重,亦涉及公眾利益。所有升降機使用者都靠工程師專業知識、誠實和準確判斷,確保安全。但被告違反及偏離這些基本原則。 法庭需要發出阻嚇信息,令業界持嚴謹和負責任的態度檢驗升降機。因此判監是唯一選擇。以八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判被告監禁五個月,三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 案情指前年十一月,即急墜事件前大約四個月,被告為出事升降機做定期檢驗時,原本應檢驗四條共80米長的纜索,但實際只檢驗其中三條的一部分,共90厘米的纜索,並簽發虛假安全證明。機電署專家報告指,纜索欠缺潤滑油,令纜索鋼絲磨損而斷裂。 事件發生至今已經一年。出事的升降機仍然用圍板封著,未維修好。同案仍然有四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下月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