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大宅僭建案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發佈日期: 2014-02-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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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約道大宅僭建地下室,涉案的建築師及結構工程師等人不認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辯方解釋是取得屋宇署入伙紙後,才僭建地下室並不合常理。 唐英年太太郭妤淺去年十一月認罪被判罰款十一萬,而其餘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顯利工程有限公司,被控明知而作出失實陳述、以及及未獲批准而僭建等罪名。 辯方早前解釋地下室是取得入伙紙之後才挖掘,控方結案陳詞指解釋愚蠢,亦不符合成本效益及常理,認為地下室是取得入伙紙前已建造,辯方會在星期四結案陳詞,案件四月十四日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