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纏擾法立法
發佈日期: 2013-12-16 22:43
港澳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纏擾法」立法,如何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泛民主派認為無必要立法,政府就稱未有最後決定。
要立法防止纏擾行為,如何平衡新聞及言論自由,引起關注。
政府委託港大,分析六個司法管豁區包括英、美、澳洲、加拿大等的經驗,報告建議如有需要立法,可豁免四類行為,包括傳媒收集向公眾傳布的資料,純粹為討論公共事務議題而進行的活動,例如示威抗議以及合法受僱的工作等。
泛民議員擔心即使有豁免,示威者或傳媒仍有機會要打官司,認為根本無必要立法。
建制派議員支持盡快立法,並擔心有人濫用傳媒身份。政府表示可研究如何界定傳媒,但強調目前仍未決定是否立法,會再聆聽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