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申請綜援隱瞞200萬資產判囚

發佈日期: 2013-10-22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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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申請綜援隱瞞200萬資產判囚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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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在申請綜援時,隱瞞有超過二百萬元資產,六年間騙取58萬元綜援,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零四個月。

50歲被告陶亞仙,02年由內地移居香港後,為自己及兩名子女申請綜援。09年社署接到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隱瞞名下十一個銀行戶口、兩個證券戶口、五張保單和三份兼職工作。她在04至10年間,有23個月戶口內,有超過二百萬元資產,合共騙取58萬元綜援金。

她早前被裁定詐騙罪名成立,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是單親媽媽。最初申請綜援時,的確需要財政援助。被告患有子宮頸癌,早前曾做手術割除腫瘤,要定期覆診。另外她亦有長時間做義工,請求法庭輕判。

法官杜大衛指無證據顯示,被告在最初申請綜援時意圖欺騙。但被告若如實申報資產,根本沒有資格申領綜援,加上騙取金額超過五十萬元,必須處以監禁刑罰,判她即時入獄兩年四個月。

法官指被告並無提出,要歸還騙取的綜援金。除因為案件由拘捕到起訴,拖延超過一年外,並沒有其他的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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