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女主播李錦妍今年三月遇劫的案件,三名被告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感化及進入更生中心。 控罪指三名14至17歲的被告今年三月九日凌晨零時,於荃灣柴灣角街休憩公園外搶劫剛下班的李錦妍,她手袋內有銀包、證件、銀行卡及現金等共值八百四十多元財物。她高聲求救,獲多名熱心途人及同事幫助,制服一名劫匪,其餘兩人事後被捕。 其中一人被判接受感化十八個月,另兩人入更生中心,法官又下令三人各要賠償事主一千元,作為受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