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代理踩界稱可自住惟後果自負

發佈日期: 2013-08-0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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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代理踩界稱可自住惟後果自負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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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有興建中的工業大廈分拆成多間約400呎辦公室出售,有地產代理聲稱是家居辦公室,可以當住宅居住。

地產代理監管局指收到一宗有關的銷售投訴;有律師指發展商沒有違規,但買家如果用來住,要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由香港興業發展的荃灣DAN6正興建二十層高的工業大廈,售樓書列明大廈是工業用途,每層分間成多個約四百平方呎單位,有14呎高樓底、獨立洗手間,大廈附近有休憩設施。

發展商六月以樓花形式發售,賣200萬至500萬不等,比同區海景辦公室的呎價貴近兩成。有區內物業代理聲稱這類單位是「家居辦公室」,如果用來住,一日政府不巡查,都未必有問題。

大廈旁邊都是工業用地,有車房、回收場及貨倉,不時有重型貨車出入。地產代理監管局稱,若代理向客戶提供錯誤或具誤導性資料,可能違反操守守則,已接獲一宗涉及這個樓盤的銷售投訴。

發展商香港興業回應稱,已向代理及在推廣資料內,清楚交代DAN6是一座工業樓宇。發展局重申,有關地契只容許作工業或貨倉用途,大廈落成後會派人巡查,有沒有違反地契用途。

工廈變住宅都曾經發生過,地政總署發現大角咀工廈SOLO兩個單位曾經違規作住宅用途,已要求業主糾正。有律師表示,發展商依足法例賣工業樓並無違法,但買家住在工業單位內,隨時被釘契。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認為,現時沒有法例防止工廈變住宅。他說,如果政府不堵塞漏洞,這類物業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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