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再諮詢 冀兼顧版權及表達自由
發佈日期: 2013-07-1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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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版權條例應否豁免,稱為「戲仿」作品的二次創作的民事或刑事責任,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提出的三個方案,包括同時豁免戲仿作品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近年,網上出現不少評論社會議題的「二次創作」,部分改圖可能涉及版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就這些稱為「戲仿」作品的二次創作應否豁免,提出三個諮詢方案。現時《版權條例》規定,未經版權持有人准許,製作或分發侵權複製品可能要負民事責任;如果造成版權人經濟損失就屬於刑事。
諮詢方案一,只是澄清版權條例相關條文。在刑事方面,強調法庭裁決時,應考慮實際構成的經濟損害程度,並要考慮這些二次創作不會取代版權作品的市場等因素,提高刑責的門檻,民事方面則仍要負責。而方案二可能涉及修例,參考了實行普通法的國家,豁免戲仿作品的刑事責任,但仍要負民事責任。第三個方案則一律豁免,戲仿作品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諮詢期即日開始,為期三個月。
上屆特區政府就版權條例的修訂,因為網民反對而觸礁,今次諮詢是否為了再修訂而鋪路?政府發言人表示,明白網民憂慮在網上傳播二次創作都可能會犯法,所以今次諮詢針對處理戲仿,即是二次創作,在法律上的角色。而在社交網站轉載一些侵權短片的超連結仍然不犯法,但是使用BT上載就要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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