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指外傭在外居住 與政策理念不同
發佈日期: 2013-06-17 18:36
港澳



外傭沒有在僱主住所留宿,不局限在愉景灣。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香港外傭人數近三十一萬,外傭在外留宿問題值得關注。有外傭中介公司表示,有俗稱「艇仔」的無牌外傭中介公司為了生意,會為僱傭雙方促成事件。
僱主出錢讓外傭在外面住,在外籍家庭較為普遍。
有需求就有供應。有外傭中介公司透露,有俗稱艇仔,即沒有菲律賓,泰國等領事館牌照的外傭中介公司,會幫僱主安排女傭出外居住。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外傭不和僱主一起住,可能會導致黑工等多種問題。
外傭合約寫明,外傭必須在僱主的登記住址工作和居住。而在提交外傭申請時,提供失實資料或刻意隱瞞,最高罰款15萬元和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的人也會受檢控。
入境處表示,輸入外傭是為了應付本地留宿家庭傭工短缺,如果容許外傭毋須在僱主家中留宿,會跟政策的基本理念背道而馳,也會損害本地家務助理的就業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