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組織批評法庭傳召記者就區旗案作供

發佈日期: 2013-06-13 13:39
港澳
傳媒組織批評法庭傳召記者就區旗案作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對於控方,就社運人士古思堯和馬雲祺,涉嫌企圖侮辱區旗案件,傳召記者出庭作供。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強調,是不必要和不合理的。記協亦認為不恰當。

聯席發聲明指,案件在無綫電視已提供相關片段,及容許警方向相關負責職員,錄取口供的情況下,仍傳召無綫電視記者何永康出庭是極為罕見,亦立下壞先例。

聯席又批評,無綫在沒有法庭的命令下,向警方提供新聞片段,是偏離以往慣例。

記協就認為,警方要求記者作供並不恰當,反映警方對新聞自由尊重不足,損害新聞界獨立客觀的專業形象,而無綫電視,對如何確保新聞專業不被削弱,亦顯然認知不足。

無綫電視回應,新聞部只向律政司,提供當日已經播放的新聞片段,警方之後向新聞部人員落口供,確認所提供的片段,是現場拍攝、傳送、不經人為修改,在落口供時,公司法律部人員一直在場陪同。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