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工潮凸顯勞資就集體談判權的角力
發佈日期: 2013-05-07 23:10
港澳


罷工持續了四十日,工潮初期,國際貨櫃碼頭公司,以至多間外判商都不願意同工會談判,令形勢膠著一段好長時間。有學者就分析,工潮背後,最關鍵的不是加薪幅度,或者工人食飯同大小便安排的細節,而是誰有權參與談判,因為這可能令工會壯大,涉及集體談判權的爭議。 有碼頭工人表示,走到罷工這一步都是迫不得已,因為個人的談判力量有限。工會介入後,部分外判商和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多次拒絕工會參與加薪談判。工人指和記港口信託年報顯示,外判員工一年薪酬約七億多元,如果加薪一成,一年涉及約七千多萬元。 但對比起罷工帶來的損失,四十日的罷工,據碼頭公司的講法,理論上會損失超過兩億,還未計外判商為吸引工人復工,兩次派發合共幾千萬元的「利是」。資方為何不早些直接和工會談判? 有學者認為凸顯了雙方對集體談判權的角力,因資方擔心集體談判會令工會籌碼增加。浸大管理學系高級講師葉偉光認為,這次工潮未達到工會的訴求,除了因為沒有集體談判權之外,亦由於工會之間有分歧,而削弱了談判的能力。 但這次工潮都得到不少人認同,學者認為資方如不希望見到集體談判權立法,就要主動改善工作環境和薪酬。 香港回歸前曾就集體談判權立法,規定大機構有過半數僱員授權工會,資方就一定要同勞方談判,不過回歸後幾個月,就被臨時立法會廢除。幾年前,立法會研究過六個有集體談判權制度的國家同地區,發現細節各有不同。例如今次工潮,資方一度不理會工會提出談判,但新加坡就規定,僱主要在七日內就談判問題回應員工,台灣就是60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