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舊租津制度未有照顧本地公務員

發佈日期: 2013-05-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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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舊租津制度未有照顧本地公務員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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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金津貼案件繼續審理。辯方傳召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作供,王永平表示,1990年前公務員買樓互租很普遍,並無違法。

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的兩名被告麥齊光和曾景文,決定選擇不作自辯。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的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作供時表示,他1988年任職副銓敘司時,發現政府租屋津貼制度原意是資助外籍公務員;但他們日後會返回家鄉,不會在港置業,計劃未有照顧本地公務員置業需要。王永平表示經過檢討後,他在1990年進行改革,推出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平衡本地及外籍公務員的不公平現象,鼓勵本地公務員置業。

他說,知道1990年前公務員買樓互租很普遍,公務員透過互租,取得租金補貼供樓。由於公務員互租單位並無違規,規例亦無要求公務員,互租單位時要披露是否由公務員擁有,因此沒相關統計數字。他又說,互租情況不會太公開,因為公務員性格較低調,不會將私人行為公開宣揚。

控辯雙方證供完結,法官押後到本月27日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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