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大宅涉僭建案 太太今日提堂
發佈日期: 2013-04-24 10:12
港澳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大宅涉嫌僭建地庫,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包括業主代理人,也就是唐英年太太郭妤淺。 唐英年去年二月參選行政長官期間,被揭發約道七號大宅僭建二千平方呎地庫,又開了天窗望向地面泳池,他的太太郭妤淺說,全部是她的主意。 唐英年在2002年以3600百萬購入大宅,2010年物業轉到太太一人名下。根據屋宇署收到的圖則,無顯示大宅有地庫,但如果工程在2007年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前已經動工,就可能涉及虛假陳述。律政司決定,根據兩條《建築物條例》,檢控直接同工程相關的人,包括業主代理人,即郭妤淺、註冊工程師及承建商。 其中一條是任何人明知違反《建築物條例》,即沒有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而進行建築工程,如果被定罪,最高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另一條是,明知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有關文件內,就重要事實作失實陳述,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現時是全國政協常委的唐英年,早前出席全國政協會議時表示,會陪太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