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梅國強因為包攬訴訟罪,被判入獄三年半,是首名大律師因包攬訴訟罪而被判監。 梅國強被指在99至08年期間,於五宗民事索償案件中,與原訴人協議瓜分勝訴賠償金額,涉款一百六十多萬元。早前被裁定五項包攬訴訟罪,罪名成立。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客戶不熟悉索償法律程序,違反專業及對客戶的誠信,案情嚴重,必須判監。法官同時下令被告須向幾名事主賠償他瓜分了的大部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