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解釋建議向全國人大尋求釋法理據
發佈日期: 2013-02-28 13:06
港澳



終審法院第三日審理外傭居港權案,政府代表律師繼續陳詞,並進一步解釋建議向全國人大,尋求澄清99年釋法內容的理據。
聆訊進入最後一天,政府的代表律師彭力克繼續陳詞,指96年特區籌委會意見,雖然是附帶資料,不是釋法一部分,但亦獲人大常委通過,又提到01法院判莊豐源案勝訴後兩天,人大法工委發表聲明,認為本港法院判案與釋法內容,不盡一致。
法庭如果對釋法範圍有疑問,應尋求人大澄清。因為根據基本法,解釋權屬全國人大,這解釋權是至高無上。
法官陳兆愷表示,如果法庭無疑問,是否應該不理會這些附帶資料?政府代表律師回應指,如判案時在法理上有爭拗空間,就應尋求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