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花園有人懷疑經營無牌賓館
發佈日期: 2013-01-28 23:19
港澳



本台發現有人在紅磡黃埔花園的單位懷疑經營無牌賓館,每間房一晚收五百多元人民幣,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會跟進。有律師表示,賓館負責人涉及違反旅館業條例,她和單位業主亦可能違反大廈公契。
有問題的賓館位於紅磡大型屋苑黃埔花園,我們在內地旅遊網站「青芒果」,發現這間「紅磡實惠旅店」,列明地址在黃埔花園二樓,有網上預訂服務。網站寫著有兩間雙人房出租每晚五百多元人民幣,免費無線上網。我們聯絡到賓館負責人,聲稱來自深圳的李小姐,她帶我們去到黃埔花園二期一個兩房單位。
旅館業條例列明任何處所,若東主、租客或佔用人提供少於28日住宿服務並收款項,已是旅館。民政事務總署證實,賓館屬無牌經營。
我們事後表明記者身份再問李小姐,她承認違法,又表示以後不會再出租房間。她又聲稱自己只是單位租客,月租萬三元,將房間再出租是要幫補租金。
根據旅館業條例,任何人開設、經營或管理無牌賓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