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被轟未必能將病人送到最近醫院
發佈日期: 2013-01-1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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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批評現行的救護車送院服務機制,未必能將患者送到最近的醫院。
根據現行機制,打999召喚救護車,會由離事發地點最近的救護車出動,除非重大事故,否則會按傷病者所在分區,送至指定的屬區醫院,但未必是最近的醫院。
例如救護車由北角和富中心出發,最近的律敦治醫院車程9分鐘,但根據安排要送去東區醫院,車程多4分鐘。
在沙田坳道慈雲山道交界,召喚救護車到聯合醫院要11分鐘,但到屬區的伊利沙伯醫院就多10分鐘,公署建議將危殆患者送至最近醫院。
醫管局認為除了交通,亦應考慮醫院設施及承受能力,消防處指,救護員未必能就危殆情況有一致判斷,但日後會嘗試,將心臟、呼吸停頓的病人,送至最近醫院。
公署表示消防處及醫管局接納建議,但雙方指因為要修訂工作指引,因此需時,暫未有確切回覆何時,才推行特別安排。救護員工會認為,新安排加重工作量,但估計影響不大。他希望當局加強支援前線救護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