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救護車未能送最近醫院

發佈日期: 2013-01-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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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救護車未能送最近醫院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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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公布調查報告,批評現行的救護車送院服務機制,未必能將傷病者送到最近的醫院,照顧不夠適切。

如果打「999」召喚救護車入院,根據現行機制,除非是重大事故,救護車一般會因應傷病者所在的分區,送至當局指定的屬區醫院,部分未必是最近的醫院。例如救護車由北角和富中心出發,最近是灣仔律敦治醫院,車程9分鐘,不過根據安排要送去東區醫院,車程多4分鐘。如果在沙田坳道慈雲山道交界。召喚救護車,到聯合醫院車程11分鐘,但到屬區醫院,伊利沙伯醫院,就要多10分鐘車程。

公署諮詢專家意見後建議,將危殆的傷病者送至最近醫院,醫管局認為,除了交通情況,亦應考慮醫院設施,承受能力及相關配套,消防處則回應指,救護員未必能就「危殆情況」,有一致判斷。申訴專員黎年並不認同,認為如果有清晰指引,足夠的訓練及足夠的儀器,救護員應該可以判斷到,何種情況下,將傷病者送到最近醫院,不是送到屬區醫院。黎年強調,人命攸關,希望消防處和醫管局在現行制度上,可以作一些特別安排。

消防處及醫管局表示已達成共識,會嘗試將心臟、呼吸停頓的病人,送至最近的醫院。

公署表示。雖然消防署及醫管局接納建議,但雙方指因為要修訂工作指引,因此需時,暫未有確切回覆何時,才推行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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