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設限制被指不符進修精神

發佈日期: 2012-12-3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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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設限制被指不符進修精神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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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至65歲香港居民都可以享有持續進修基金,一萬元津貼,修讀指定的課程。但按規定申請資助後,必須在四年內用完一萬元,否則就作廢。有市民認為不符合持續進修精神,希望政府可以取消有關規定。

周先生很喜歡讀外語,德文,法文,俄文,他都學過。四年前讀法文課程,部分學費就是由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一年收七千多元,基金資助八成,大約六千元。但是到今年學韓文才發現,剩下的三千多元資助,原來已經過期,以後不可以再申請。

根據資助規定,市民在持續進修基金開戶後,四年內就要用完全部資助額,即是一萬元。由上年一月到今年八月,一共有五萬六千多人申請資助,當中736宗被拒絕。近九成都是因為資助申請,已經超過四年期限。周先生認為規定不合理,不符合政府提倡,持續進修的精神。

勞福局的發言人說,設有四年限制,是要方便調出長期未被利用的款項,讓更多進修人士受惠,暫時沒有計劃改變這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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