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華雲南強姦兒童案上訴駁回
發佈日期: 2012-12-03 23:40
港澳



香港註冊社工李國華,在雲南開辦的孤兒院,涉嫌非禮和強姦兩名女童,早前被判監八年。李國華不服上訴,但被駁回。李國華指,自己在香港以外地方犯法,但被香港司法制度控告,認為受歧視。上訴庭判詞指,香港為了實踐聯合國兒童公約,立法保護兒童。性侵犯兒童即使在境外發生,亦要視為刑事罪行。而被告在雲南開設孤兒院,應該是護幼,但竟然藉著這身分,侵犯院童,令到香港在內地開設慈善事業,聲譽受損,因此駁回他翻案及減刑的申請,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