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發牌規管醫學實驗室
發佈日期: 2012-10-1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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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會考慮檢討化驗所的規管。有做醫務化驗的學者表示,現時法例只規管化驗師,建議發牌規管醫學實驗室。 各式各樣的醫學化驗,很多都是送到化驗所的實驗室進行。DR醫學美容事故,其中一個調查方向,正正是實驗室,處理血液有無出錯,但即使化驗過程證實出了有問題,實驗室有可能繼續運作。 現時實驗室無發牌制度,就連實驗室的定義都無。醫務委員會成員何栢良認為,今次事故中實驗室的角色,就更貼近製藥廠。現時部分實驗室有國際認證,但只是自願參與。 現時很多醫療集團,都有提供化驗,但何栢良表示,樣本送到哪裡化驗,集團前線醫生沒有主導權,病人就更加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