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與訟雙方達成和解
發佈日期: 2012-08-03 18:54
港澳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達成和解,無需開庭審訊,原訴人霍震宇和被告霍震寰兩兄弟,表示滿意安排。 案件經過連日來,總共六次押後商討,終於達成和解,和解有保密協議,與訟雙方不能公開內容。原訴人代表大律師表示,長房家人已簽署和解協議,相信二、三房短時間內,亦會簽署。達成和解後,亦即霍英東長房幼子霍震宇,二哥霍震寰,和姑姐霍慕勤,維持遺產執行人身份不變。原訴人霍震宇表示對和解感到開心。 霍震宇去年十二月及今年四月,先後兩次入稟法院,指二哥霍震寰私吞父親霍英東至少十四億元資產,以及指控大哥霍震霆取去父親資產及財務帳簿。霍震宇要求法庭以簡易程序判決,罷免霍震寰及85歲姑姐霍慕勤的霍英東遺產執行人身份。霍家共有十六名遺產受益人,包括霍英東三名遺孀、十二個子女及胞妹霍慕勤。 雖然達成和解協議,原訴一方代表大律師,向法官要求保留簡易判決權利,萬一六個月內如果出現問題,原訴人亦即霍震宇有權訴諸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