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罪成入獄年期加至二十九年

發佈日期: 2012-05-3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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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文龍罪成入獄年期加至二十九年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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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裁定九項控罪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年期加半年,總入獄年期增至廿九年。

歐文龍被控六項受賄及三項洗黑錢罪,涉及六項工程及事務,其中一項控罪,指控歐文龍涉嫌干預仔鄰近澳門機場的五幅土地的招標結果,收取了二千萬元賄款,有關土地發展為住宅項目「御海.南灣」,而事件牽涉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名下的公司。

歐文龍在之前兩次審訊,先後被裁定八十一項控罪,罪名成立,判監共廿八年半,而今次的判刑再增半年,加至廿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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