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危險駕駛案底的男子,去年八月停牌期間,在屯門瘋狂駕駛,撞傷兩名警員,被判監四年十個月,停牌六年。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同類型案件中案情最嚴重,瘋狂駕駛的場面,令人頭暈轉向,應該只在電影中出現,幸好是無引致多人受傷。被告的行為完全罔顧他人的安全。加上被告犯案期間正在保釋,是藐視司法制度。除認罪之外,無其他減刑因素。若不阻止被告再犯,會對社會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