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因透過警員及黑幫協助「起底」 判監六個月可用罰金代替服刑
發佈日期: 2026-04-22 20:00
兩岸


台灣藝人王大陸因透過警員及黑幫協助「起底」,被判監六個月。 案情源於王大陸向逃兵役集團主腦陳志明支付360萬新台幣,安排他逃兵役,但陳志明因犯下其他案件被捕而失聯。 王大陸以為自己被騙,於是託朋友聯絡當時駐守台北市警局的代理隊長劉居榮。劉居榮以調查其他案件為理由,登入警政系統,查詢陳志明的個人資料,並洩露給王大陸。 王大陸涉及的另一宗起底案,是王大陸幫女友闕沐軒追債,聯同友人透過黑幫,協助「起底」欠債人家屬的地址、電話等資料。在審訊過程中,王大陸及其女友不認罪,稱未有指示他人「起底」。 法院周三宣判,王大陸及其女友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各被判監六個月。王大陸的友人及黑幫成員則被判監三個月,他們均可以罰金代替服刑。 至於負責「起底」的警員則被判監一年四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