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稱難脫「貪官」惡名 中紀委揭曾享受企業高檔服務
發佈日期: 2026-01-13 20:00
兩岸


央視播出大型反腐專題片,早前被判囚的前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披露更多貪腐細節。 73歲的羅保銘,因受賄罪在上月被判監15年,他在央視的反腐節目中表示,上世紀90年代,自己在家鄉天津市出任商業委員會主任期間首次受賄,收受50萬元人民幣現金,與當地商人產生利益關係。 海南省委原書記羅保銘說:「一個開發商想批一個拍賣行,(我)給他批了,後來他就給送錢來了,送完錢他扭頭就走了。(我)也在內心進行掙扎、鬥爭,最後時間長了慢慢淡化了,我也就沒有再把這個(錢)退回去。」 2001年,羅保銘被調往海南工作,與他有利益關係的商人也跟隨到海南,並在當地建立「同鄉圈子」,互相為對方辦事和輸送利益,又在多個崗位上安排「自己人」出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康智慧指出:「政商深度勾結,嚴重扭曲了市場資源配置,破壞了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對於選人用人風氣的一種破壞,也是表現得很明顯。」 同時羅保銘也在海南結交了「新朋友」。他以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由,給予原海航集團不少支持,私下也長期接受企業為他及家人提供全方位高檔服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九監督檢查室副主任李申凱表示:「羅保銘家人還在(原)海航集團安排下,多次到澳大利亞、新西蘭、巴西、瑞士、西班牙等國旅遊,(原)海航集團在海口,專門為羅保銘母親,提供了一套建築面積300多平方米的別墅,供其免費居住使用四年,並安排保母貼身服務。」 羅保銘稱:「我在那兒工作了16年,回過頭來想,我做了那麼多的錯事、犯罪的事,帶來的是難以彌補的損失。貪官的惡名,將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是背離了黨和人民的罪人。」 片段中指,類似羅保銘這種「帶有利益關係老闆上任」,是當前政商勾連腐敗的特點,政商界多人因為涉案而遭到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