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前副署長孫玉寧因受賄逾5000萬元人民幣 一審判監13年
發佈日期: 2025-12-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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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前副署長孫玉寧因受賄逾5,000萬元人民幣,一審被判監13年。
案件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孫玉寧被控在2005年至2024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折合約5,072萬元人民幣的財物。
法院認為孫玉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依法懲處,但考慮到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並積極退贓,決定依法從輕處罰,判處他有期徒刑13年,及罰款4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