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台北車站月初的性侵案件,被告提堂。台北地檢署要求判監7年。 台灣媒體報道,受害的是一名71歲香港女子,上個月底赴台旅行,期間認識了台北車站露宿者及疑犯,兩人曾一起飲酒,檢方認為案發時受害人雖然飲醉酒,但已拒絕44歲被告的行為而且仍有意識。 台北地檢署以涉嫌趁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等起訴疑犯。檢方指疑犯否認犯案,認罪態度惡劣,向法院申請判處他7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