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要求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提供註銷護照證明 北京批迫害兩岸婚姻

發佈日期: 2025-08-13 18:01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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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表示,未來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定居時,必須提供已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證明,若持有該護照就需要剪角。

在北京,國台辦批評民進黨做法是迫害兩岸婚姻。

現時大陸人士以依親居留方法,即是以配偶、子女及父母的身份,申請到台灣長期居留或定居時,需要繳交喪失大陸戶籍證明。

台灣當局預告申請人未來亦必須提交,從未持有或已註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證明。

當局表示,暫時未見過大陸當局會提供註銷護照的證明。因此申請人亦可用宣誓的方式,證明自己未持有,或已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若持有必須將護照剪角。如果發現申請人有隱瞞,就會影響其定居資格。

在北京,國台辦對有關措施表示堅決反對,批評民進黨當局做法,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利益。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說:「民進黨當局有關部門,配合推動各種所謂修法,對台灣同胞往來大陸極盡阻撓,對大陸居民往來台灣極力限制。有關限制大陸居民赴台定居的修正公告,是民進黨當局打壓迫害兩岸婚姻群體的又一惡行,我們對此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國台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受到法律嚴格保護,對故意損毀護照的組織及人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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