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八月起用現金購價值達十萬元黃金等需上報

發佈日期: 2025-07-02 20:00
兩岸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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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下個月起,用現金購買黃金、鑽石等,價值達十萬元人民幣,便需要上報。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貴金屬及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要求下月起,從事貴金屬及寶石的交易商,若發現客戶單筆或當日累計消費達十萬元人民幣,並以現金交易,就需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內地傳媒報道指,貴金屬交易一般交易金額大,並常以現金交易,國際社會普遍將此視為洗錢及恐怖融資高風險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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